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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需要開具稅收證明的資產有何規(guī)定?

2012-12-24 15:02 來源:國家稅務總局網站 字號:【

  納稅人擬轉移的財產總價值在人民幣15萬元以下的,可不需向稅務機關申請稅收證明。超過15萬元的資產,不能提供完稅憑證的,應向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稅收證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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